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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交警:“蓝剑”行动整治无牌证摩托车

时间:2021-05-28 来源:网络

交警媒体欢聚一堂 外宣工作共谋大计

  10月10日,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会“集中于整治违例无证摩托车‘蓝剑’行动新闻通气会”,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自贡市日报、自贡市人民广播电台、自贡市电视台、今日晚报等省市媒体应邀参加“集中于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蓝剑’行动新闻通气会”。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邹祥云出席“蓝剑”行动新闻通气会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邹祥云、副支队长郑伯平、赵平出席会议并分别向媒体通报了“集中于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蓝剑’行动实施方案、外宣工作意见等;法宣科、车管所、检测站等涉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与会议并分别向媒体通报便民举措。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郑伯平参加“蓝剑”行动新闻通气会

  为巩固涉牌涉证和摩托车交通安全治理成果,进一步强化摩托车安全管理,有效遏止和减少摩托车交通安全事故,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全省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融合自贡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于整治违例无证摩托车“蓝剑”行动。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平参加“蓝剑”行动新闻通气会

  “蓝剑”行动指导思想:坚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了解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积极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和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居多线,以强化源头管理,狠抓宣传教育,把牢销售、注册登记、年检关和路面执勤关为切入点,加大摩托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力度,贯彻遏制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健康的道路交通环境。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代岷通报便民措施

  “蓝剑”行动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蓝剑”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收到预期效益,该支队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孝勇任组长,政委邹祥云任常务副组长,副支队长张晓明、郑伯平、赵平、陈忠,支队党委委员、政工科长王小敏任副组长,各科室、各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蓝剑”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蓝剑”行动工作目标:通过集中于整治,切实解决摩托车违例无证上路行经、无证驾驶和未年检三个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摩托车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达到摩托车管理规范、秩序良好、安全有序的目标。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检测站副站长黄汉勋通报便民举措

  “蓝剑”行动工作步骤:“蓝剑”行动自2009年10月1日止2010年1月31日起至,分三个阶段展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的组织实行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月15日;考核竣工验收阶段:2010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蓝剑”行动工作拒绝: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强化督查,严格视学;科学总结,侧重长效;强化报告,高阳市信息。(陈俊英 王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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