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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骑摩托车未戴头盔?郑州警方回应来了

时间:2020-04-20 来源:网络

原标题:交警骑摩托车未戴头盔?郑州警方回应来了

4月18日,一段时长1分22秒的视频在网上曝出,在郑州市街头,两名交警驾驶警用摩托车未戴头盔,被拍摄者提出批评。4月19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此称之为,事发后,当场对驾驶员驾证扣住2分、罚款50元,乘坐者罚款20元。即日起,交警支队开展纪律作风整治,拒绝所有民警、辅警规范穿着及警用装备用于。

这段视频显示,两名身穿警服的男子,戴着口罩、警帽,自行车摩托车行驶过程中,被一名市民提出质疑,称之为驾驶摩托车未戴头盔,是不是在执法,其行为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并明确提出查阅两人警号。随后,两人停下来车子,从后备箱中拿出头盔,引着摩托车离去。双方交流过程中,明确提出批评者情绪比较兴奋。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此称,4月16日上午10点钟左右,交警三大队两名辅警骑乘警用摩托车在福喜路与南彩路口附近,被一名市民拦下,质问其为何不配戴安全头盔并使用手机拍照录像。事发后,当事辅警立即将情况请示大队,接报后交警三大队立即指派民警抵达现场。理解情况后,在现场群众的全程监督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搭乘人员应该按规定用于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搭乘人员应该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规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现场对驾驶员判处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搭乘摩托车未按规定戴着安全头盔的,处二十元罚款的规定,对搭乘人处以罚款20元的惩处。

目前,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开展一系列纪律作风整治行动,严格要求所有执勤民警、辅警规范穿着及警用装备的使用,强化学习纪律条例,全面自查自纠、严守纪律。与此同时,感激广大群众对交通警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责编:于思远、杨晓娜) https://www.sohu.com/a/389425782_114731回到搜狐,查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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